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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阳县公安局关于城区养犬登记办证的通告

来源:合阳县限制养犬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:2023-11-01 09:04

城区广大居民:

为进一步加强合阳县城区犬类管理,规范养犬行为,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,根据《合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通知》等相关规定,县公安局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养犬登记发证工作,现就犬证犬牌办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养犬重点管理区实行养犬免疫、登记制度,未经登记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重点管理区饲养犬只。重点管理区范围:县城城区东至高速出口、西至金水沟、南至342国道、北至孟家庄运煤专线区域。

二、办证需提供以下材料:1.个人养犬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一寸大头照,犬只检疫免疫证和两寸全身照;2.单位养犬需持单位介绍信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,犬只检疫免疫证和两寸全身照;3.残障人士饲养扶助犬另需提供残疾证明。

三、申办人需前往合阳县便民服务大厅“合阳县限制养犬管理”服务窗口(大厅C区,11号窗口)领取《合阳县养犬申请表》《犬证办理登记表》《养犬义务保证书》三张表格,按要求填写,在所属居民委员会(村民委员会)或业主委员会、辖区派出所盖章后,将表格及相关材料递交工作人员审核。审核通过后,申办人(单位)当场缴纳办理犬牌犬证的费用140元,同时领取犬牌犬证,不予通过的当场说明理由。

四、《养犬证》实行年度登记和审核查验制度,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,养犬人应当凭有效犬只免疫证明和原养犬证办理犬只年审登记。

五、2022年2月1日起,凡未办理养犬申请登记的,一律禁止携带犬只外出,一经发现,将对犬只进行收缴,对养犬人作出行政处罚。

六、养犬市民可以对办证过程监督举报,举报电话:合阳县限制养犬办公室0913-5515931。

特此通告

合阳县限制养犬管理办公室